再见了,买单出口!

再见了,买单出口!

2025年12月,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2025年第256号),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实施电子数据与报关单数据的联网核查。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同时堵塞既有监管漏洞。

新政的最大变化在于实现了税务和海关系统的数据直连与自动比对:根据新规,税务部门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后,电子数据会传输至海关。企业在通关时,海关会调用该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份“证明”电子数据唯一对应一票报关单,不可重复使用。

与此前流程对比,相比旧流程,新政带来了流程电子化与闭环管理的重大改变:

信息流转方式:旧模式下企业需往返税务、海关递交纸质证明,存在人为疏漏和延误风险;现在税企系统直连,数据自动共享,提高效率且杜绝人工传递差错。

监管透明度: 过去由于税务与海关信息不通,个别企业可能利用信息滞后进行重复报关或骗取退税;如今每票出口、每份证明在两部门系统中全程留痕、实时校验,货物流与单证流完全对应透明。

申报前置审核: 新规将税务证明的核查前置到报关环节,即“要报关,先核验税票证明”。通关申报前,海关系统自动检查对应的退税证明数据,成为报关单放行的前提条件之一。

新政精准打击“买单出口”

此次新政策直接目的在于堵塞特定漏洞:防止企业将本该“视同内销”并已补税的货物,或未办理退税的货物,再次用于出口报关,从而可能进行骗税或重复申请退税。同时,通过数据联网和闭环管理,对依靠信息不透明运作的“买单出口”构成了精准打击。

“买单出口”是指实际货主没有进出口资质,通过向有资质第三方(如外贸公司或货代)“购买”其报关单证,以他人名义出口货物的非法操作方式。这种做法使实际货物流、资金流和发票流彼此脱节,成为骗税、漏税、逃汇的高风险灰色地带。

过去买单出口能够存在,一个重要原因是税务与海关信息未联网,滋生了监管漏洞:名义出口方(卖单企业)可能骗取出口退税,实际货主则隐瞒出口收入,使国家税收和外汇监管受到侵害。

根据256公告:

通关即时拦截:由于海关通关环节会实时调用税务证明数据比对,买单报关将难以通过前置校验。

骗税路线断绝: 卖单企业(提供资质的一方)如果妄图继续骗取退税,必须提供与报关单匹配增值税进项发票和采购合同等凭证,但由于其并未真实采购货物,根本无法提供合法凭据。

收入隐匿不再可能: 新政下,海关会将出口货物的品名、价值、出口企业等数据同步共享给税务部门,税务机关利用大数据比对,可轻易发现某生产企业有大量产能却无对应出口退税申报记录的异常,从而顺藤摸瓜追查买单出口行为。

退税时效约束:按新规,出口退(免)税申报有36个月的最终期限,超期未申报的,一律视同内销,需要按内销税率补缴增值税,且不得再申请退税/免税。对于买单出口的货物,实际货主由于没有合法报关、收汇及单证记录,根本不可能在36个月内完成退税或免税申报;一旦超过期限,这些出口业务将被强制按内销计税:补缴13%增值税,并可能因隐匿收入被加征滞纳金和罚款。

新政倒逼部分跨境卖家调整经营模式

要知道,以前没进出口权的跨境卖家大量存在,他们习惯通过买单或不申报的方式发货海外。新政下,需要调整的要点如下:

1.切换合规渠道

对于仍未取得自身出口资质的跨境电商卖家,应当杜绝买单等非法途径出货。可选择以下合规方式替代:
一是利用市场采购贸易模式(1039)在指定市场集货,由经营市场的主体代理统一申报,实现免增值税政策待遇。

二是委托正规外综服平台或货代代理出口,但要确保签署正式委托协议、并按规定在税务机关开具代理出口证明。

三是视业务规模尽早注册进出口公司或提升为一般纳税人,取得报关资质后自营出口。

新政策下,“拆单”“绕关”等老路行不通,卖家必须在合规性和便利性之间做出权衡选择。

2.加强税务合规意识

许多跨境卖家对税务的重视不足。2026年起税务监管大幅趋严,卖家需将税务合规提升到与选品、运营同等的位置。具体包括:如实申报国内销售收入,避免个人账户收款不入账;定期对照各电商平台报送的销售额与自己财务记录是否一致,防范因漏报收入而被税务稽查。此外梳理出口业务哪些可享免税(如小额B2C零售)、哪些可办理退税(如规模达标采用一般贸易方式的B2B出口)。

要清楚不同模式下自身的税收义务,别错过合规减税的机会,也别触碰逃税违法的红线。

3.供应链配合度提升

跨境电商业务上游供应商多为国内中小制造商,卖家在采购时应考察供应商的税务规范程度,要求供应商能提供合法增值税发票,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专票,则需评估由此带来的退税损失和成本增加。新政下,一个常被忽视的风险是供应商的不配合导致卖家出口无法退税或被迫补税的情况:例如供应商虚开发票或偷税被查,其发票可能被税务作废,导致卖家已申报的出口退税无凭可依,甚至牵连卖家被调查。

2026年的“出口货物补退税证明电子数据与报关单数据联网核查”政策,是中国海关、税务协同监管的里程碑式举措。新政在提升通关退税效率的同时,也对出口企业和跨境卖家的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同时,这正是国家推动贸易便利化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初衷所在——优胜劣汰、扶优限劣,引导更多外贸参与者走上规范健康的轨道。相信在企业与监管的共同努力下,未来中国的跨境出口生态将更加公平、有序和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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